新改革,该地区二级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正式

各县(州)住房城乡建设局,武汉新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有关企业、人员:

为进一步推进建筑业“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高工作效率,现将二级注册建造师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优化审批方式

年1月4日起,启用新版二级注册建造师管理制度,取消人工审批流程。注销业务、重新注册)、继续注册、更名等业务均被系统实时受理,智能审批,生成二级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

二、业务代理流程

(一)补充资料。申请注册前,拟注册人员需使用个人CA锁登录政务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政务系统”)人员信息数据库(:/Default.aspx)、创建个人信息,并确认当前工作单位信息。

(二)业务申请。拟报名人员用个人CA锁登录浙江建设网—政务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业务申请(在线服务平台)—人员证件事项—建筑执业注册资格证书事项,按照《建筑执业电子服务流程》二级注册建筑师”(见附件)申请补充相关业务。

三、注意事项

(一)原二级建造师系统将于年12月30日0时下线,各省(地)住房建设主管部门应及时完成系统内业务申请。

(二)自年6月1日起,我省从事建筑活动的二级建造师全部使用电子证书。请各有关部门、单位加强服务指导,及时申请续展,以免影响正常业务活动。

(三)二级注册建造师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办理换证业务,逾期未申请手动注销换证。

(4)二级注册建造师应使用个人CA锁代理办理业务。个人CA锁的数字签名与本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妥善保管,以免侵犯个人权益。如果您的个人CA锁丢失,请及时登录数字证书注册平台(:/CAUSER/)申请挂失。

(五)个人基本信息补报及平台系统相关问题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信息中心解答,新政策询问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筑业管理办公室解答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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