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司法局关于取消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年度

根据《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办法》(年12月1日司法部令第号公布)相关规定,自年1月1日起取消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年度备案。请大家相互转告。青岛市司法局年2月26日作者/来源:半岛网声明:版权归原创所有,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1xbbk.net/jwbrc/5887.html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网站简介 广告合作 发布优势 服务条款 隐私保护 网站地图 版权声明
    冀ICP备19027023号-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