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文件提出:要“创新技术技能人才评价制度。”“健全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工作业绩为重点、注重职业道德和知识水平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加快构建国家职业标准、行业企业工种岗位要求、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等多层次职业标准。完善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等多元化评价方式,做好评价结果有机衔接。”
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要求“推动技能人员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分批调整退出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年底前建立完善职业技能等级制度,推动实现由用人单位和第三方机构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政府不再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牵头,国务院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年8月,人社部印发《关于改革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的意见》,明确“建立健全以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等为主要内容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
年3月21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关于健全完善新时代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制度的意见(试行)》指出:“支持用人单位自主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推行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指导技工院校全面开展取业技能等级认定。”
由此看出,目前政府部门推行的技能证书主要有“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和“专项职业能力证书”三类。其中,“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发证机构分为三类:用人单位、社会评价机构、技工院校。此处“职业资格证书”是指“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即通常见到的五级(初级)、四级(中级)、三级(高级)、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和“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是两种不同的人才培养序列,不能混为一谈,前者报名考试一般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本文所称“职业资格证书”均指“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
一、职业资格证书
根据国务院有关文件,对关系公共利益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职业(工种),实行职业资格评价,合格者可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职业资格证书是表明劳动者具有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和技能的证明。
根据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于年公布了《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年又结合国务院有关部门职责调整、行政审批事项改革等情况,调整发布了《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年版)》。也可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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