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造师证件挂靠不合法跟随潮流需谨慎

白癜风吃什么药呢 https://m.39.net/pf/a_4698984.html
如今,很多人在考取专业技术资格证后,用挂靠至某单位的方式来获取所谓的挂靠费,那这种操作到底靠谱吗?下面这个案例就来探讨一下这个问题。近日,芦溪县人民法院就审结了这样一起因挂靠证件而产生的合同纠纷。案件中的被告刘某于一年前以中介公司(以下简称H公司)名义与原告建筑公司签订两份《委托协议》,协议内容约定H公司为建筑公司协调10名一级建造师,将其挂靠至建筑公司,挂靠期限为两年,建筑公司向刘某支付报酬及挂靠费36万元。在挂靠成功之后不久,该批建造师以不同的理由将挂靠证件迁出,建筑公司调查之后,发现H公司早在半年前就已经注销了,于是该建筑公司就将刘某起诉至法院,请求判决签订的《委托协议》无效,并要求刘某返还36万元的挂靠费。在审理过程中,刘某辩称“该涉案协议的双方是原告与H公司,没有刘某本人,原告付钱的时间是在签订协议之前,且该涉案款项已经支付给了各建造师与中介公司,原告在明知该协议是违法的情况下还寻找挂靠建造师,这本就是违法的,协议只是规定刘某协调建造师,委托的事项刘某已经完成。”法庭查明了事实,委托协议的确签订,刘某也收到36万元涉案的款项,H公司已经注销也是事实。法院认为,基于不法原因的给付不受法律保护,该案的《委托协议》违反了《建筑法》、《行政许可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中关于注册建造师不得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格证书、注册证的相关规定,根据法律规定,判决该涉案的《委托协议》是无效的,应予以解除,对原告要求的刘某归还其支付的费用及报酬共计36万元的诉请不予以支持。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1xbbk.net/jwbls/6691.html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网站简介 广告合作 发布优势 服务条款 隐私保护 网站地图 版权声明
    冀ICP备19027023号-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