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关于推行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合格证电子证书的通知》。现将通知全文转发如下:
关于推行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合格证电子证书的通知
广人发〔〕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规范化便利化水平,决定推行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合格证电子证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自年度开始,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合格证电子证书(具体样式详见附件1、2)。
推行合格证电子证书后,已制发的纸质证书遗失、损毁,或者逾期不领取的,不再补发纸质证书。
二、使用效力
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合格证电子证书与纸质合格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获取及查验方式
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合格证电子证书可通过“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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