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候总是忘记添加音乐)
记得一次和朋友A提到B,顺口说了句:以B的性格,以后混开,定是个大网红。寻味了一下后,又觉得“网红”二字有些贬义,从而觉得不合适。
罗翔《法治的细节》开篇道:对有些人而言,网红可能是一个贬义词,但是对我个人而言,网红是一个中性词汇,你可以赋予它各种意义,如果通过这个标签让更多民众认同法治的精神,这是我莫大的荣耀。
突然之间,感觉张三比我高了一个等级和数量级。
?在后面陆陆续续的文章中,确实可以肯定,很多方面比我想的通透。
在后面的文章中,聊到的法治和法律,他的结论是:法律是一个时代产物,是要与时俱进的,法律不仅在规范社会,也在规范制定法律的权利,它是道德的最低要求,照顾的是大部分人。
它在动态中平衡,
它在矛盾中前进,
它在限制中自由。
(每一句都是很多事浓缩成,如最后的在“限制中自由”。文章链接:你真的知道什么叫做自由吗?罗翔这样解读……)
突然之间,我强烈的想申请入党了,当然要从头开始,再去拿起曾经看不起的“积极分子”。我觉得,尽管身边大部分的人都是盲目入党的,其中少部分可以说是为了求利的。我也想到新闻里动不动某某官员被开除党籍,也不经联想到他们被权利而放大了人性,所以我一直抱着怀疑主义的观点。
但法律和法制让我看到不同一面。法律和法制的理念可以说是最无私最无争议的东西,但现实中的它,也不那么完美的,就像罗翔比喻的那样:我相信世间有绝对的圆,现实中的我们只不过借助着工具去画圆,所以现实中的圆不是真绝对的圆,它们慢慢靠近着。
类比党员,我觉得“党”这个称谓就很崇高,要看党员们怎么去赋予党的定义,不可否认,很多人迷迷糊糊的争上了这个头衔,但他们或许并没有认真赋予它的定义,或许是更好找工作,更好升职?
那我,这只特立独行的猪,能不能克服自己,去赋予它一个不一样的定义呢?虽然身边有人“趋之若鹜”,但我为什么不能通过“特立”的路,去到达最终的大殿堂呢。他赋予他的定义,我赋予我的定义。
哈哈,不喜欢别人赋予的定义,那就自己赋予定义。
同理,联想到大学时候的奖学金,看同学为了奖学金耍点小心机,我就不争而退了。心里想过道德经里“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但现在想想,有些可笑,那时不过是在安慰自己呀。好好的奖学金制度,怎么成了讨好老师,和为了量化而找稀奇古怪的证书呢。为什么不能因为自律和喜欢,而学习和参加活动的呢。哈哈,我想去赋予奖学金不同的定义。
这是生活中的几件小事而已,所以,你会赋予生活什么样的定义呢?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