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事业单位工作的小伙伴们注意啦!中组部、人社部最新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以下简称《奖励规定》),对定期奖励和及时奖励分别作出规定。
《民生周刊》记者注意到,《奖励规定》明确,定期奖励的比例(名额),由奖励决定单位结合事业单位数量、人员规模、职责任务、工作绩效等因素统筹确定,给予工作人员嘉奖、记功,一般分别不超过工作人员总数的20%、2%,定期奖励的比例(名额)应向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倾斜,向一线工作人员倾斜。
△图片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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