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之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认定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认定(延续注册)01

延续注册操作流程是怎样的?

  登录“中国建造师网”,点击“注册建造师管理信息系统”,然后依次选择“一级建造师”→“个人入口”后,跳转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务服务门户”,点击进入登录界面输入相应的信息,完成账号登录后在“人员行政审批事项”中依次选择“建造师”→“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认定(延续注册)”→点击按钮→进入扫描识别页面后,使用“国家政务服务平台”APP扫描页面左侧   登录“中国建造师网”,点击“注册建造师管理信息系统”,然后依次选择“一级建造师”→“个人入口”后,跳转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务服务门户”,点击进入登录界面输入相应的信息,完成账号登录后在“人员行政审批事项”中依次选择“建造师”→“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认定(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要办理的注册业务)”→点击按钮→进入扫描识别页面后,使用“国家政务服务平台”APP扫描页面左侧   二级建造师或其他执业资格注销或变更以后,数据需要一定时间才能同步到“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各数据推送时间不一致),一级建造师审核时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查询结果为准。收到不予注册告知书后,需等“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的二级建造师或其他执业资格信息更新以后,才能重新申请一级建造师的注册业务。

04

办理延续注册时,提示“您申请的专业,资格库中不存在。请确定取得资格的证件号和姓名是否正确,发生过变更请提交信息修改,并且请不要在同一个浏览器内打开多个Tab页进行申报!”怎么办?

  此情况一般为实名信息与资格库中记录的身份信息不一致导致,个人可申请“信息修改及材料补充”进行更正。

05

办理延续注册时,提示“您还未取得注册证书,不能进行延续注册!”怎么办?

  此情况一般为实名信息与注册信息不一致导致,个人可申请“信息修改及材料补充”进行更正。

06

一级建造师人脸识别成功在办理业务时,提示“该手机号已被其他人员绑定,请确认。”怎么办?

  请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到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重置手机号。

07

超出注册有效期未办理延续注册时,应办理什么注册?

  超出注册有效期未办理延续注册,需要继续执业的,请按规定申请增项注册或重新注册。

08

超出注册有效期未办理延续注册,是否会导致资格证书失效?

  超出注册有效期未办理延续注册的,失效的仅为注册专业或注册证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不会因此失效。

来源:浙江建设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1xbbk.net/jwbls/583.html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网站简介 广告合作 发布优势 服务条款 隐私保护 网站地图 版权声明
    冀ICP备19027023号-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