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人社部等3部门发布《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出拓宽技能提升补贴受益范围:
1.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按照初级(五级)不超过元、中级(四级)不超过元、高级(三级)不超过元的标准申请技能提升补贴。
2.参保职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按规定申请技能提升补贴;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继续放宽至企业在职职工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
3.每人每年享受补贴次数最多不超过三次。上述政策执行期限至年12月31日。
哪些人可以申请补贴?
根据年人社部发布的《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职工,可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1.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的。
2.自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
取得哪些证书可以领取补贴?
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中规定,参加培训后取得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等)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对于各类证书的发放如何监管,各类证书与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的对应关系等,不同地区的规定和要求不同,还是要以当地的情况为准
图片来源:人社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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