禽肉签发输欧盟非优惠进口特别安排

欧委会/号实施条例决定,自年4月1日起对中国输欧禽肉产品(欧盟税则号列、、16025)开放新的关税配额,对应我国税则号列、、、、、、,并要求随附相应的原产地证书。

为保障我国输欧禽肉能够适用欧盟配额内关税税率,自年4月1日起,涉及上述税则号列的输欧禽肉发货人可以向海关申请签发《输欧盟非优惠进口特别安排项下产品原产地证书》。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年3月26日

监制/陶永

编辑/王晓丹刘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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