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这家机构发的职业资格证书不予认可多

交汇点讯4月23日,人社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人事考试中心就群众反映的江苏英才职业技能鉴定有限责任公司“JYPC全国职业资格考试认证中心”组织发放“注册职业资格证书”问题发表声明,该公司不是按照国家职业资格管理相关规定备案的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其开展的考试认证活动属于在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外自行设置实施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机构及其颁发的“注册职业资格证书”不在国家发布的《职业资格目录》内,不属于国家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

同一天,交通运输部海事局、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等机构也纷纷发表声明,公开与“JYPC全国职业资格考试认证中心”组织开展和发放的“船舶检验类职业资格证书”“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及资格证书”“交通运输类职业资格证书”“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等证书撇清关系。

4月25日,江苏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江苏省人事考试中心发布公告称,江苏英才职业技能鉴定有限责任公司以及“JYPC全国职业资格考试认证中心”没有在江苏各级人社部门备案设立,省人社厅也未委托该公司以及“JYPC全国职业资格考试认证中心”开展技术技能培训评价,对其发放的相关证书,江苏各级人社部门不予认可。

作为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职业技能鉴定按性质主要分为准入类和水平评价类。准入类一般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需要持证上岗,如消防员、轨道列车司机、焊工、家畜繁殖员、游泳救生员等。国家对准入类职业资格实施清单式管理,由相关政府部门及其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组织开展评价,发放证书。

从年开始,我国逐步下放水平评价类职业(工种)评价权限,实施市场化、社会化技能评价,由政府部门对有意愿且具备评价条件、能力的用人单位和第三方评价机构,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或行业企业工种岗位评价规范,对《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以外,且收录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版)》第三、四、五、六大类技能类职业(工种)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活动。

既然国家已经下放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认定,为何还要对一家企业的职业技能考核认定行为公开响应?对此,人社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和考试中心的声明表示,“JYPC全国职业资格考试认证中心”颁发的所谓注册职业资格证书,使用了“全国”“职业资格”字样和国徽标志,违反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各类职业资格相关活动的通知》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有关规定。“JYPC全国职业资格考试认证中心”设立的职业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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